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对年落实有关重大*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通报》明确,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18个地方,在中央财*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万元。
18个地方包括:北京市东城区、河北省唐县、山西省介休市、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上海市长宁区、浙江省开化县、江西省丰城市、河南省郏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醴陵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大竹县、贵州省赤水市、甘肃省玉门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
《通报》对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原文转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