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及车辆有序停放,您做到了吗?
目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在市容秩序整治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还有倚门占道经营、乱扔乱挂、车辆随意停放、擅自占道等不文明行为。为此,我们温馨提示如下:1.店面经营请务必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如店门口有垃圾,请您及时清扫捡拾,货物不要出店摆放经营,不要在门前乱堆杂物、随意晾晒,非机动车辆请头向外停放于线内,入店人员请提前告知将车辆有序停放。
2.自觉接受城管执法人员及路段执勤人员的检查。城管人员将采取“一劝告、二上门训诫、三处罚”的方式,纠正您的不文明行为。
3.丰城是我家,创城靠大家,希望各位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和我们携手一道,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干净整洁的家园,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如遇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拨打城管电话-进行咨询、反馈,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附件:关于集中保存暂扣非机动车辆的通告
丰城市城市管理局
年4月8日
关于集中保存暂扣非机动车辆的通告为持续开展好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自觉有序停放车辆意识,我局先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宣传及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的人员教育劝导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行*处罚阶段,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暂扣情形
1.乱停乱放的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2.占道经营的摊贩车辆
3.非法载客的非机动车辆
二、集中保存地点
过赣江大桥沿桥西街直行,在第一个红绿灯左拐后继续直行约米即到(电厂三期冷凝塔对面)。
三、暂扣车辆领取方式
车主在属地城管执法分局接受处理,并在办理暂扣车辆领取手续后,持单据(单据需有分局公章,执法人员签字)自行前往车辆集中保存地点领取。
本通告自年4月8日起实施。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车辆入停车泊位内,停放朝向保持一致。同时严禁占道经营、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丰城市城市管理局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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