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公布宜春市(含县市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具体安排,请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各地认定安排中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鉴于疫情情况,现场确认时须佩戴好口罩,出示个人健康码(“宜码通”或“赣通码”),且体温测量正常。体温异常者不允许进入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宜春市年高中(中职)
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对象范围:
1.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春市各县市区范围人员(含宜春籍省内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宜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宜春市(含各县市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
4.驻宜部队的现役*人和现役武警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
二、网报时间:
年6月11日8:00--6月24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此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