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
被征收户申请购买限价房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棚改户:
您们好!
为妥善推进棚改户购买限价房工作,现通知如下:
1.楼盘情况。本次面向棚改户销售的限价房项目为丽景湾项目,共有房源套,全部采取“摇房到户”进行销售。具体楼盘信息可前往该项目售楼部咨询。
2.前往社区申请。各棚改户前往被征收房屋所在社区填写《购买限价房申请书》,如有多套房屋被征收且房屋分布在不同社区只需前往其中一个社区申请。
3.申请受理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年5月24日至年6月7日)完成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但可申请下一限价房项目(下一个项目申请时间以通知为准)。
4.申请时所需材料。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前往社区申请购买限价房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并将材料复印件上交至社区。①《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②《棚改户证明》。③《房屋搬迁腾空验收单》。④有效身份证件。⑤《购房资格转让公证书》(转让购房资格的必须提供此项材料)。
5.购买所需条件。每户被征收户(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中每份《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签订对象视为一户被征收户)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已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下称协议)的住宅且已腾空交付。
②未以棚改户身份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③被征收人未持其《协议》与《棚改户证明材料》(下称证明)购买符合购房奖励范围内的房源。
④于年3月31日前(包括3月31日)完成签约及收储的(收储时间以《搬迁腾空验收单》为准)。
年12月31日前(包括12月31日)完成签约及收储的棚改户若通过资格审核,有三次有效摇号机会(每个楼盘项目限一次),若摇号未分配到房源不计入有效次数;摇中房源后放弃的,计入有效次数,在规定的有效次数内可参与下一楼盘项目摇号。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完成签约及收储的棚改户若通过资格审核,有两次有效摇号机会(每个楼盘项目限一次),若摇号未分配到房源不计入有效次数;摇中房源后放弃的,计入有效次数,在规定的有效次数内可参与下一楼盘项目摇号。
6.通过资格审核。通过限价房购买资格审核的棚改户名单会进行网上公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