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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秩序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就医规范有序,使就诊人员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交叉感染,促使医疗机构合理高效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就诊的患者首先需到所在村(社区)开具《就医临时通行证》(见附表)确定陪护人数并加盖公章。
2.医院的“院前登记处”提供“就医临时通行证”,并按身份证(儿童提供出生证)信息进行实名登记,经工作人员核定陪护人数后方可入院。条件成熟时实行扫码入院。
3.医院开设发热患者通道和非发热患者通道,患者在医院,排队患者之间至少间隔1米以上。
4.提倡无陪护就医,原则上一人一陪护,不能自理者最多2人,严禁超额陪护。
5.医院预检分诊流程到相关诊室进行有序就诊,严禁无序乱窜。
6.自觉维护就诊秩序,实行一人一诊一室,确保每次只有1名患者进入诊室就诊,医院要安排人员现场维护秩序。
7.做好院内感染防护工作,保持候诊区空气流通;在院内公共场所配备必要洗手消*液,随时做到手卫生。
8.由乡镇(街道)负责尽可能对本辖区内的医院、医院、丰城市妇幼保健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