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关于在我市的一例密接刘某某的活动轨迹
年4月3日11时,接到宜春市发来协查告知刘某某为密接人员,目前已对在我市人员刘某某及刘某某的部分密切接触者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刘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刘某某因为年3月30日D次列车02车厢与阳性感染者林某某同车次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12时49分从昆山南站乘坐D次动车到杭州东站,14时20分到达,候车室候车两小时左右,16时29分转乘G次高铁,20时22分到达丰城东站,在丰城东站做了核酸(核酸结果阴性),随即搭小面包车前往小港镇同福村,21时15分左右到达。之后无外出。
3月31日:9时左右骑电动车前往小港镇派出所办事,12时左右返回家中,14时30分左右骑电动车前往小港镇派出所办事,17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4月1日:8时左右再次到镇派出所办事,12时左右返回。14时30分左右到同村朋友刘某某家玩,停留1小时左右,15时30分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4月2日:上午无外出,15时30分左右前往小港镇中心幼儿园接小孩放学,随后到长江小学接小孩放学。期间都有佩戴口罩。20时左右前往同村朋友刘某某家玩,22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4月3日:上午无外出,13时左右由转运车接往洛市隔离点隔离。
(二)关于在我市的一例密接饶某某的活动轨迹
年4月3日17时,接到宜春市发来协查告知饶某某为密接人员,目前已对在我市人员饶某某及部分饶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饶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饶某某因于年3月30日乘坐D次列车02车厢与阳性感染者林某某同车次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12时49分从昆山南站乘坐D次动车到杭州东站,14时20分到达,候车室候车两小时左右,16时29分转乘G次高铁,20时22分到达丰城东站,在丰城东站做了核酸(核酸结果阴性),随即由姐夫开车接回孙渡当溪社区家中,之后无外出。
3月31日-4月2日:均在家玩游戏,未外出。
4月3日:因于2日下午接到社区报备通知,饶某某于9时30分左右自行前往当溪社区报备,在社区办公区域停留约5分钟,报备后便回到家中。12时40分左右饶某医院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在采样点停留约10分钟便离开返家,之后未外出。17时30分接到市疾控中心电话,18时30分左右由转运车接往洛市隔离点隔离。
请与刘某某、饶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由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