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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8 17:31:00

中国发展网讯自年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委市*府围绕持续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社保及就业的目标,采取系统集成的思路,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的步骤,打好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基本住房安全保障、临时救助、社会帮扶等八个方面的*策“组合拳”,做好“六个聚焦”,全面帮助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能力明显增强。截至当前,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较年初(12.19万人)减少9.8万人,剩余2.39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脱贫解困取得决定性成效。

聚焦“吃穿不愁”,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宜春市各级民*部门聚焦兜得准兜得实兜得好,不断筑牢基本生活保障网,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

一是城镇低保、特困供养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照10%左右增幅逐年提高城镇低保标准,从元/月提高到当前元/月,年、年、年该市连续三年分别高于省定标准20元、20元、15元。城镇脱贫解困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0.76亿元,保障17.2万人次。按照不低于城镇低保1.3倍相应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元/月提高到当前元/月,年高于省定标准21元。自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城镇特困资金0.31亿元,保障0.36万人次。全面落实低保延退制度,对实现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对象给予6个月至3年不等的渐退期。按照每人每月元、元、70元分档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照料服务责任人。

二是稳步推进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5倍以内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对可支配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造成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倍之内的家庭认定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并积极协调对应*策予以帮扶,其中对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三是强化特殊贫困群体保障。将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70元。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元。全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参照散居孤儿标准纳入制度轨道。

四是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对城镇贫困群众遭遇困难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帮扶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且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先行救助在疫情、灾情期间救急解难功能日益凸显,三年来,全市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27万人次,发放救助款物5余万元。

五是强化价格联动机制。自年3月以来,连续19个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新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联动机制范围。今年3-6月还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1倍,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4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4万人次。

聚焦“看得起病”,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策完全覆盖到城镇贫困群众,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策全面落实,*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到65%;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和专项救治病种拓展至35种,累计救治大病患者例次。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有效落实,累计救助患者数人。全市个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策,并开通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对贫困群众实行慢性病“长处方”*策。

持续推动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在全省率先开展贫困妇女“两癌”保险试点,为名贫困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为名贫困妇女开展乳腺癌筛查。参照农村脱贫攻坚做法,在全省首家开展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名城镇贫困人口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为71.3%,履约率达%。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奉新县、上高县、铜鼓县等地为城镇贫困群众统一购买了防贫保险。

聚焦“有学上、上好学”,加大教育救助实施力度

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比照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家庭标准,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策体系,在校在籍贫困群众子女%享受教育资助。持续简化资助手续、规范资助流程,做到资助标准、资助对象、资金分配、发放时间“四精准”。全市累计发放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资助金万元。实现了学生资助“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城镇贫困家庭群众上学子女不因贫辍学。疫情期间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线上学习难题全部解决。累计劝返名学生返校复学,对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点对点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返尽返”。

聚焦“输血造血”,保障养老保险待遇和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制定印发《宜春市人社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实施办法》,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创业担保贷款、助保贷款等方面提出了11条具体帮扶措施,与农村脱贫攻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资助城镇贫困对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为20.5万人次城乡贫困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16万元,代缴率%。

实施“助保贷款”,出台《宜春市城镇下岗失业特困人员享受*府贴息助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城镇脱贫解困对象纳入“助保贷款”重点帮扶范围,为名城乡特困人员办理“助保贷款”手续,发放贷款.68万元。鼓励扶持城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全市共举办各类服务城镇贫困对象就业专项活动场,服务对象人次。已享受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等就业扶贫*策对象人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97万元。

目前,宜春市名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贫困劳动力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数仅剩人。宜春的樟树市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设立企业用工联络点、依托创业孵化基地技能培训等方式强化“造血式”扶贫获得省里肯定,在全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聚焦“住有所居”,落实基本住房安全保障

积极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着力解决好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累计解决1.7万户城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制定《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租房分配制度,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所有城镇贫困群众实现应保尽保,累计配租廉租房公租房44户,发放租赁补贴户。袁州区积极探索对城镇贫困家庭危旧房改造得到省里肯定。

今年5月,袁州区*府启动城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户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进行安全等级鉴定。经过鉴定,发现要加固维修的C级危房有15户、达到拆除标准的D级危房有3户,均为自建房。目前,需加固维修的15户C级危房已经维修加固,3户达到拆除标准的D级危房已异地安置。

聚焦“系统集成”,发挥各类资源帮扶优势

一是发挥群团组织帮扶优势。各级工会积极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融入**工作大盘子、纳入脱贫攻坚大格局,集中力量、精准帮扶,形成了推进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市筹集资金万元,对户困难职工实行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系统帮扶,户困难职工实现脱贫解困。宜春市困难职工脱贫解困工作在省总工会委托的第三方入户调查评估中获得全省第二。各级残联积极实施城镇贫困残疾人服务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为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名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名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为83名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各级妇联组织发挥职能优势,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关心关爱贫困妇女儿童。

二是健全结对帮扶机制。依托“双进双服务”活动载体,积极推行“*建+脱贫解困”,在城镇贫困群众覆盖区域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志愿帮扶,全市共落实结对挂点单位家,结对帮扶干部1万余人。如:丰城以8个城镇贫困户集中的乡镇(街道)为主,按照有5户以上重点帮扶城镇贫困户的50个社区(居委会)为重点区域,安排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点帮扶。樟树四套班子领导亲自上阵挂点帮扶,派出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9个知名企业参与结对帮扶。奉新县县领导挂点18个乡镇和14个县城社区,统筹协调解决脱贫解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贫因群众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等慈善救助,累计帮扶4万余人次。奉新县借助干部帮扶活力、利用*策帮扶合力、凝聚社会帮扶实力、激发自身脱贫动力。樟树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助推城镇脱贫解困等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介绍。(曹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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