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网
东江环保(-HK)公布,公司获悉,江西东江于年7月13日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及《关于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恢复生产的复函》(下称《复函》),现将主要內容公告如下:《决定书》主要內容为:你公司二燃室温度存在低于环评要求的≥度的要求,存在不正常运行汙染防治设施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汙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五十万元的行*处罚。
《复函》主要內容为:核查结果表明,你公司已基本按照我局年5月28日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根据现场核查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恢复生产。
本次行*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