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丰城市发布通告
符合条件的
留丰过年的企业省外员工
每人补贴元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及“稳产、稳岗、稳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2号令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稳产、稳岗、稳员”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奖励对象范围。本方案奖励对象为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及一季度月度入规企业,奖励对象均不重复计奖。
二、鼓励企业提速增效。对年一季度产值较年同期增长15%(含)以上且年一季度用电量较年同期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给予2月份用电总量每千瓦时0.1元奖励,3月份用电总量每千瓦时0.05元奖励。(水泥、陶瓷等高耗能产能减半执行)
三、支持企业不停产。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企业,对非丰生产人员按照元/天/人发放稳产补贴给企业,补贴时间为年2月11日-2月17日。补贴人员原则上以企业实名制认证的员工花名册为准。
四、鼓励非丰员工不返乡。对春节期间(年2月11日-2月26日)省外留丰过年不返乡的个人给予补贴元/人稳员补贴。期间不得离丰,如离丰不予补贴。
五、倡导企业人员不外出。企业要加强人员外出管理,提倡市内人员春节期间不外出,尤其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确需离开丰城的员工,要建立外出人员台账、跟踪管理并报属地乡(镇、街道)、各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
六、确保*策落地落实。重点企业春节期间“稳产、稳岗、稳员”*策落实由市工信局牵头,财*局、统计局、供电公司参与,由企业申报及公示,属地乡(镇、街道)、各园区对申报补贴资料初审,工信局汇总组织审核。若有举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企业有关优惠*策。
同一天
宜春经开区也发布了相关通知
给予每人至0元补贴
一起来看
关于大力支持企业做好年春节期间稳产稳岗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2号令等要求,有效防范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大力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产稳岗,统筹推进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就支持企业做好年春节期间稳产稳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企业不停产。对年2月份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稳产、稳岗补贴:1.稳产补贴。根据年2月份产生的当月用电量,按照0.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对年2月产值环比增长15%(含)以上的,按照0.02元/千瓦时的标准追加补贴。企业不停产情况以企业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设局)报备记录为准,企业用电量以区供电客户服务中心核定数据为准;2.稳岗补贴。以企业为单位,对坚守岗位工作的宜春籍、非宜春籍员工,分别给予每人每天元和元的稳岗补贴,补贴时间段为年2月8日至17日,补贴人员认定以原始工资发放表、扫健康码记录为准。
二、支持重点项目不停工。对年2月份不停工的投资1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对坚守岗位工作的宜春籍、非宜春籍员工,分别给予每人每天元和元的稳岗补贴,补贴时间段为年2月8日至17日。项目不停工情况以项目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设局)报备记录为准,补贴人员认定以项目实名制认证、原始工资发放表、扫健康码记录为准。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春节期间稳产稳岗*策落实由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牵头,由各企业属地组团办公室对企业申请补贴资料把关后报牵头单位汇总审核。企业(项目)应于年1月29日前提交不停产不停工报备单。*策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20日。
四、强化工作保障。春节期间稳产稳岗*策奖励资金由区财*统筹、直达企业。各挂点帮扶领导、挂点单位、特派员要切实落实挂点帮扶责任,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制定稳产稳岗方案,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宜春经开区*工委办公室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年1月23日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