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多地多家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部分有编制和安家费等待遇!
跟着发布哥一起来看:
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近日,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一起来看详情↓↓↓
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7号)精神和省直管县相关*策规定,现将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9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职位见《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其专业设置参照《江西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国内高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年8月31日后出生),具体以职位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应或以上学历,并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6.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号)执行。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现役*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丰城市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