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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以赵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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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1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10个罪名,对以赵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华、赵某康、余某勇通过不断吸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辍学未成年人,逐步形成结构稳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达到壮大势力、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等目的,先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致多人轻伤、轻微伤和公私财产受损,在靖安县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内容来源:市院扫黑办编辑:钟玉娟审核:吴梦芹打击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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