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惠丰人力向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司法行*员八名,根据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前八名的考生已通过体检、*审,现公示如下:
排名
考号
身份证号码
综合成绩
*审
体检
1
08XXXX
83.1
合格
正常
2
22XXXX
80.0
合格
正常
3
30XXXX
78.8
合格
正常
4
17XXXX
78.0
合格
正常
5
36220219992XXXX
73.1
合格
正常
6
26XXXX
71.1
合格
正常
7
09XXXX
71.0
合格
正常
8
21XXXX
70.6
合格
正常
以上人员自本日起通过七天公示后,拟录用为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员岗位工作。
监督--
特此公告(公示)
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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