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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事关宜春中高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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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初中学考在即,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在中、高考期间,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管及严管时间

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决定将6月6日—6月9日18时、6月16日—6月19日18时设为噪声严管期,6月14日—6月15日设为“静音”期。

二、监管内容

(一)“静音”期间,夜间(22时及次日8时)禁止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及其他作业。严管期间,全天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广场舞、室内装修及其他作业。

(二)“静音”期间中心城区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等娱乐服务场所22:00前停止营业。严管期间城区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等娱乐服务场所暂停营业。

三、措施要求

(一)在中、高考期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新旅局等部门组成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宣传及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的作业与营业活动。

(二)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遏制在苗头,决定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各组值班人员于6月6日—6月8日、6月14日—6月18日每天19:00点集中到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签到联合办公、随时待命。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拨打政府服务热线举报,确保举报内容如实准确。

(三)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各县(市、区)及“三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住建局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年5月30日

宜春各县市区疫情政策咨询、健康码电话(24小时热线)

袁州区指挥部-

樟树市指挥部-

丰城市指挥部-

靖安县指挥部-

奉新县指挥部-

高安市指挥部-

上高县指挥部-

宜丰县指挥部

-、

铜鼓县指挥部

-、

万载县指挥部-

宜阳新区指挥部-

宜春经开区指挥部-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指挥部

-

宜春市指挥部-

(出品:宜春日报社)

(来源:宜春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吴娓;校对:陈小春;编审:谢芳芳;监制:熊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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